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为基层服务的通知 皖地税发[2013]81号 2013-10-17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工作部署 全局性年度工作部署,原则上3月底前完成。属于同一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尽可能综合制发文件,统一作出安排。工作布置尽可能给基层留足落实时间,增强基层落实工作的便利性和实效性。 二、贴近实际出台制度 涉及基层的制度出台前,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制度出台要为基层预留执行准备时间,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建立规范性文件及重要规章制度清理常态化机制,及时修订存在执行漏洞或难以操作的制度规定。加强制度统筹和衔接,防止内容“打架”。涉及信息系统修改升级的要同步实施。 三、及时回复请示事项 对基层咨询、请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要“有问必答”, 统一口径,限时办结。可以即时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依职权需要研究回复的,回复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基层申请资产处置、政府采购、工资调整等事项,权限范围内的内部审核、上报等流程,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加强内外协调,提高审批效率。无法回复或未及时办结的应说明原因。 四、持续改进会风文风 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简并业务会议。尽可能开视频会,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参会人数。全省性会议一般只安排1位领导作主题讲话,讲话不超过60分钟。无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的,不安排基层单位进行会议交流。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并尽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需要基层知晓或贯彻的文件,直接发到基层分局。 五、增强调研指导实效 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及时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开展解剖式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调研要突出主题,聚焦问题,增强目的性和针对性,并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六、清理精简报表资料 清理并精简各类报表资料。凡信息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和数据,不得再要求基层报送。凡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文处理系统报送的,不得再要求基层报送纸质资料。 七、改进检查考核评比 上级机关没有专门要求的,或已经纳入年度综合类检查考核评比的,不得再对基层开展单项工作专项检查考核评比。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使之符合实际,相互衔接。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案头考核。实地检查,尽可能合并进行,缩短时间。及时通报检查考核评比结果,对共性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八、经费安排倾向基层 经费安排要向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基层一线、困难地区倾斜。定期调整经费安排,按照限高托底原则,对困难县(市、区)局进行专项补助,不断改进基层工作条件和征管、服务手段。业务经费安排要与工作部署相匹配。 九、教育培训侧重基层 加强教育培训统筹管理,增强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侧重基层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参训人员,分配名额尽量向基层倾斜,并防止重复安排。重大业务调整前,先行组织培训。积极帮助基层改善在线学习条件。加强培训考核及其结果利用。 十、着力完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进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到机关工作,探索实施上级机关与基层进行“双向挂职”。完善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多岗位锻炼干部。加大对自主学习的鼓励和支持力度。探索实行基层优秀公务员疗养休假制度。发挥各级组织优势,建立困难职工救助机制。严格干部管理监督,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积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服务基层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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