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典型的海外投资离岸架构

来源:华税律师事务所 作者:华税律师事务所 人气: 时间:2015-01-07
摘要:编者按:当前,中国企业及境内高净值人士海外投资高潮不减,投资者不仅醉心于海外市场和盈利,而且开始更加关注防范和规避风险,后者曾让无数中国投资者付出过沉重的代价...

编者按:当前,中国企业及境内高净值人士海外投资高潮不减,投资者不仅醉心于海外市场和盈利,而且开始更加关注防范和规避风险,后者曾让无数中国投资者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中国企业在实施海外市场和投资多元化发展战略过程中,应当有效利用离岸架构,将投资风险尽可能地通过系统化方法规避和分散,最终实现企业的多元化发展战略。中国境内的高净值人士同样需要有效利用离岸架构,实现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并确保财富的私密和安全。本文中,编者结合实务经验,简要介绍三个典型海外投资离岸架构实例,为读者提供借鉴。 

二十国集团(G20)委托OECD实施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在全球掀起了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浪潮,与此同时,美国更是极力在世界范围内推行其FATCA法案,力图获取美国居民的海外离岸账户信息,打击跨国避税,跨国企业利用离岸公司避税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与挑战。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离岸地的新注册公司数量仍在不断增加,除BVI群岛外,2013年大多数离岸地的新注册公司数量均比2012年增长了8%到9%。虽然BVI群岛2013年新注册公司的数量同比下降了4%,但2013年仍有六万余家新离岸公司在BVI群岛注册成立。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建立离岸公司、实施离岸架构已经成为跨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最为有效和成熟的模式,其不仅在节税方面存在极大优势,更具备投资信息安全、商业风险分散的特点,可以说企业预期增加的监管和合规成本远远不及离岸架构带给企业的便利和收益。因此,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离岸架构仍然将是跨国企业实施海外投资的最佳选择。
 
海外投资的离岸架构有两个核心要素,一为离岸平台,一为海外信托计划。离岸平台的打造有两个核心步骤,其一是选择合适的离岸国家或地区,其二是选择合适的离岸公司形式。海外投资平台的建立不仅可以规避国内关于外汇、行业、资本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垄断或管制,而且可以有效利用离岸地自由而又充满活力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完善、高效的海外投资结构以及运营结构的搭建。海外信托计划是离岸架构搭建的重要环节,借助信托高效、隐秘、安全等特点,离岸架构成为更具优势的海外投资方案。华税律师拟通过对以下三个典型的海外投资案例的介绍,向中国企业及高净值人士展示离岸架构的一些主要功能和优势。
 
典型架构一:隐蔽投资者信息,规避政策壁垒
基于政治、舆论等非商业因素的考量,投资者有时不便于将自己的信息对外公布,离岸架构能够有效地规避各种壁垒,将风险降到最低,并实现投资目的。
案例:中国国内两家公司A、B欲在美国投资,但因其主营业务涉及敏感事项,美国政府设定了严格的审查标准,在投资过程中遭受政策阻扰。之后,A、B各以50%的股份合资在BVI群岛设立了一间离岸公司C,并以C为投资主体在香港融资,从而顺利进入美国市场,投资成功。
 
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可以利用离岸公司信息保密、结构安全、身份自由等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海外投融资项目,规避政治壁垒和政策壁垒,达到“曲线救国”的目的。
 
典型架构二:分散投资的商业风险
基于规避和分散风险的目的,投资者有时需要将不同的投资项目分别配备离岸平台,从而避免暴露整个投资过程中的投资结构,同时规避和分散投资的商业风险。
案例:甲、乙、丙是三位国内高净值人士,欲共同投资设立一家香港公司,来投资海外的三个项目,三位投资者最初设想的投资结构见下图。可以说最初的投资结构是存在隐患的,首先,投资者甲、乙、丙三人信息完全得不到保护;其次,香港公司具备信息完全透明的特征,使得在之后的投资过程中所有项目投资结构暴露无遗;最后,香港公司同时持有三个海外项目,这在风险防范和分散上存在很大隐患。
 
甲、乙、丙三人的海外投资结构需要合理优化,借助离岸平台的优化结果见下图。首先,由甲、乙、丙三人各自持有一间BVI公司,分别为A、B、C,从而确保投资者信息的不透明性,三人的信息将完全被保密,保证原始投资信息的安全,并且将原本属于甲、乙、丙三人的共同投资行为从投资人信息上进行分离和隐藏,获得投资者非关联化的效果。其次,A、B、C三间BVI公司共同持有一间BVI公司D,D公司投资海外项目一;A、B、C三间BVI公司共同持有一间BVI公司E,E公司投资海外项目二;A、B、C三间BVI公司共同持有一间BVI公司F,F公司投资海外项目三。由于D、E、F都是BVI公司,依然利用其不透明性保证了投资方的信息安全。最后,用D、E、F三间BVI公司分别持有三个海外项目,达到了风险分散的目的。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