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否属于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3
摘要: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中的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电子设备包括哪些?电视机、空调、电梯是否属于电子设备?   答:条例中所称电子设备,通常认为是由集成电路、晶体管...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中的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电子设备包括哪些?电视机、空调、电梯是否属于电子设备?

  答:条例中所称电子设备,通常认为是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我们理解您提到的电视机、空调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中的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至于您提到的电梯,我们理解作为与房产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在固定资产中是作为房屋、建筑物原值的一部分核算和管理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不属于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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