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发[2002]226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9-29
摘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文[2002]131号)规定,对在本省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地税发[2002]226号              2002-09-29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文[2002]131号)规定,对在本省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2年09月2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