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附件废止]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2016-8-30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本法规附件1废止。 2.依据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法规附件1废止。 请各县(市、区)局根据浙国税发[2016]119号文件所授权,以公告形式发布清理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废止]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嘉兴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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