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减负” 的思考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8
摘要:   两个减负 ,是指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和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简言之,为基层税务机关减负,为纳税人减负。落实 两个减负...
  “两个减负”,是指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和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简言之,为基层税务机关减负,为纳税人减负。落实“两个减负”,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优化流程

  (一)理顺机构,优化流程。简化办税环节,规范涉税文书。对已经纳入CTAIS并可在网上直接审批的,取消纸质文书的审批。
  (二)统筹安排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如对于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涉税调查事项,实行一次下户、调查办结。对于纳税评估,应针对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进行综合评估,国、地税联合评估,一年1次,避免多次下户,多头评估。

  二、规范报表

  (一)对税务机关内部报表进行规范。一是加强报表的归口管理,建立报表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统一填报口径,实现报表资源共享,避免同一类报表要求下级重复上报。二是对报表进行认真清理,取消重复、失效的报表。三是充分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凡CTAIS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数据,不再要求下级机关报送。
  (二)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规范。一是对已存入CTAIS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二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三是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可确定报送纸质资料的时限。如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采取年度报送,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度申报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三、创新纳税服务?

    (一)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合理调配各类窗口数量。办税高峰时,可在办税服务厅内临时增设办税窗口、增加工作人员、延长办税时间。将性能较高的计算机设备优先配置到办税服务窗口,以提高办税效率,缩短办税时间。
  (二)增设服务网点。在纳税人相对密集的基层税务机关,适当增设办税场所,分流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积极试点推行纳税人自行选择办税服务厅的方式,实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三)推广网上办税。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网上认证、网上申报、网上办税方式。
  (四)实行简易申报。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四、提高服务效能

  (一)加强国、地税协作。国、地税局要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设立“12366”,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要落实国、地税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分析比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二)整合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下载税务表格等服务措施,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有奖发票等服务事项的网上查询。积极利用短信开展催报催缴、申报提醒、办税通知等涉税事项。
  (三)强化纳税咨询辅导。一是加大对新办纳税人的辅导力度,二是加大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辅导力度,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税法知识。定期整理发布“12366”和税务网站受理的问题解答,提高涉税事项答复准确率。
  (四)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质监、海关、统计、计经委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大力开展外部信息交换,减少不必要的向纳税人的信息采集。逐步实现联网,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社会合力。有助于提前发现问题,堵塞征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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