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07]6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1-05
摘要:从2006年11月份开展,分三个阶段完成全省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第一阶段,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7月底,全省年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127户扣缴义务人全部使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子系统。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7]6号            2007-01-05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对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地税局反映。

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我省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四一三”工作思路为目标,以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推广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为依托,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管数据省局大集中为目标模式,按照“严格标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形成覆盖全省地税系统和所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网络。

二、工作步骤

从2006年11月份开展,分三个阶段完成全省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第一阶段,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7月底,全省年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127户扣缴义务人全部使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子系统。根据省局硬件的配置情况,适当扩大应用范围,部分年扣缴税款150万元的扣缴义务人同期使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子系统。第二阶段,从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底,在第一阶段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将应用范围扩大到年扣缴个人所得税款达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第三阶段,到2010年底,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面覆盖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代扣代缴义务人。

在全省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工作的总体工作步骤内,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应用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省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地税局成立“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负责全省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陶成群

副组长:倪三立

成员:胡新新、傅二林、谈平

领导小组下设推广应用办公室:

主任:胡新新(兼)

成员:刘冰、郑成良、王艳

办公室分设2个工作组:

(一)业务咨询组:责任人郑成良。负责税政业务的指导、试点单位的选择和对扣缴义务人的培训。

(二)技术保障组:责任人王艳。负责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所需硬件的配置、制作与其它软件的接口、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

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和征管软件、网上申报软件的衔接与协调工作由省地税局征管处牵头负责。

四、时间和工作进度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工作是成立机构,抽调人员,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准备阶段:12月16日至2007年5月31日。主要工作是培训人员,制定工作流程和有关预案,配置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软件,实现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征管信息系统的对接,完成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

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运行平台建设的具体安排是:2007年2月底之前,完成4台PC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1台、应用、Web和权限管理服务器1台、受理平台服务器1台、数据交换服务器1台)和1台存储设备等硬件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同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牵线搭桥,暂时先行使用webLogic、Oracle、IBM WEBSHPER MQ/TongLinK等系统软件;3月初,完成系统平台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工作;3月中旬至5月中旬,完成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我省AHTAX2005征管信息系统间的软件接口开发、测试及试运行工作。

(三)试运行阶段:2007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主要工作是接受扣缴义务人申报,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试演有关预案,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8月1日起系统正常运行。

五、任务划分

(一)省地税局:负责全省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市地税局所得税科、信息中心有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负责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征管信息系统衔接程序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所需软、硬件设备的选择和购置;负责协调软件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过程中提供相应业务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二)市地税局:负责本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税务人员和试点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负责制定本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工作预案;负责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在供应商的支持下,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及时向省地税局报告应用工作进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合肥市地税局、芜湖市地税局、马鞍山市地税局为全省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示范单位,提前完成准备阶段任务,2007年6月上线试运行,为全省系统运行提供示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是金税三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管理的基本手段,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成立相应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本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要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具体、详细的方案;要抽调骨干力量,投入必要经费,为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广泛宣传。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应用,对税源的监控更加严格,也增加了扣缴义务人的工作量,在推广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各级地税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及广大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支持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密切协作。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需要税政、征管、计会、信息等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单位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协作,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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