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备案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青国税发[2010]168号 2010-10-28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制定本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3.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企业) 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 6.非居民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表 7.税务事项通知书 8.准予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决定书 9.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表 10.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和备案管理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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