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纳税人必读】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操作手册

来源:北京国税 作者:北京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2-29
摘要:一、操作概述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 3、每月

3.3发票勾选
本功能主要提供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功能,是本次取消认证政策推行的核心功能。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发票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
 

(1)在上部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 

(2)在下部对查询结果的勾选操作区域主要有以下说明:
 

  

具体操作方法: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未执行确认勾选操作前,可以对来源于底账系统的发票进行取消勾选的回退处理)。
 

  


(1)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如果其来源为”底账系统“,则可对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来源为”认证系统“的发票不可以回退),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

(2)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未勾选“的发票,选中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3)点击”上一页“或”下一页“,重复上述的勾选操作,依次对需勾选的所有发票进行勾选处理;

 (4)完成本次所有发票的勾选操作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勾选和撤销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所有勾选发票的保存操作(所有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保存一次即可,不需要在每一个查询结果分页中分别点击保存操作);
 

 

(5)系统提示如下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6)如果本月已完成了勾选确认操作,则在查询结果页面中不会显示“保存”按钮。 

(7)如果查询不到符合条件的发票记录,系统会显示如下信息: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