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福利费没有实际使用是否调增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  咨询内容:根据政策,福利费以工资的14%计提,但当年没有实际列支,是否应调增所得税,还是可以按工资14%计提的福利费全额扣减所得税额   答复:2007年度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当年没有实际列支,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咨询内容:根据政策,福利费以工资的14%计提,但当年没有实际列支,是否应调增所得税,还是可以按工资14%计提的福利费全额扣减所得税额

  答复:2007年度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当年没有实际列支,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以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