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青岛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2011-05-1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8年7月13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青岛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青岛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应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青岛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doc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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