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1
摘要:  问:我单位取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其中运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件规定: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三...
  问:我单位取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其中运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件规定: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