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4年6月热点问题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7-22
摘要: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不符合简易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按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您好,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如不符合简易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按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二手车经销企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2.一般纳税人购进二手车,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说?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二手车,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未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是指: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3.增值税申报时,提示比对不通过,如何处理?

  您好,若系统出现“提示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也可以点击【强制保存】,比对不通过数据形成后台记录,纳税人可通过更正申报表,消除比对异常记录。

  4.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吗?如何预缴?

  您好,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计算预缴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5.个税代扣代缴取得的手续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您好,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您好,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必报资料是《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份。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的下载、填报说明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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