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看懂房地产税:由来、争议、趋势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15-12-12
摘要: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011年1月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政府部门中间落墨,既承认房地产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需要按照《立法法》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又希望不会因房地产税的推出给购房者和发展商带来额外的税收负担,折中的选择是把现有的房地产相关税费来个合并征收,换言之,新税种推出了,对市民和发展商有增税效应,但是现有的部分税种或收费减少甚至取消了,此乃减税效应,有增有减,希望让房地产税成为一个中性的新税种。

  有人期待,若把目前一次性缴纳的房产税以及相关费用(例如土地出让金)变成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收,并划归地方政府支配,就可以成为地方政府可靠的税收来源,为当地居民基础教育、基础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提供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好,周边的房产和地产价格就会稳步上升,拥有房产物业的居民就心甘情愿缴纳房地产税,形成良性循环。

  然而,如果房地产税真的只是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的话,未免会让人感到失望,因为目前这两个税种都偏小。2014年我国的房产税收入仅1851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不足2%,城镇土地使用税也仅为1992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也不足2%,况且目前我国对于非营业性质的房产暂时免征房产税,如此一来,即使在房地产税推出之时政府宣布放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真正停征的只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到时,不管我们如何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去评估税基,对拥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来说,都会是税负的增加,与上述的税收中性原则背离。

  为什么传言之中的房地产税只搞不痛不痒的小改?这与房地产税所涉及的多个利益主体的博弈有很大关系:地方政府可能不愿意因为房地产税的推出增加了税负,导致目前我国二三线城市已经比较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更加雪上加霜;把土地出让金等房地产相关收费合并到房地产税之中,地方政府本该欢迎,但目前的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缴纳的,归并之后却要按季度或年度征收,地方政府当期可支配的非税收入显然减少了。

  发展商、尚未置业的市民和已经置业的市民,态度又迥然不同:如果把过去的一次性征收的税费改为分摊到房产物业保有环节征收,会实际上降低发展商的税负,理论上让发展商得以通过降价来回馈购房者,但发展商是否会降价并不取决于税负因素,而是市场竞争,何况为发展商减税相当于为富人减税,在我国还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尚未置业的市民会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拉低房价,让自己可以低价“上车”故会持支持态度,而已经置业者则因为同样的逻辑但是站在完全不同的角度而持反对态度。

  这次政府部门和全国人大大费周章去进行房地产税的立法,如果真的只是上述的小改的话,会让人产生“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感,也充分反映了房地产税在立法过程中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来源:羊城晚报)

专家:房地产税改革应当做减法

  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其实与表面上大家看到的加重税负相反,而是对房地产市场的林林总总的不同税收做一次减法。

  据媒体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在目前的房地产税立法方案设计中,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其他相关税种,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

  房地产税改革不是一个新话题,已经谈了十几年了,但是到目前为止,最新的进展依然还只是纳入五年立法规划而已。这当然与担心居民对于房地产税意见的反弹有直接关系。

  住房作为每一个居民家庭最为普遍的生活必需品,多数家庭都持有住房,只不过大小及所具有的市值不同而已。因此,政府要对所持有的住房征税,增加每个家庭负担,所以容易引起居民对征收房地产税的反对。

  其实,绝大多数民众不清楚,房地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也是一种居民调节收入分配关系、遏制少数人偷税漏税的重要工具。房地产税的征收并非是增加个人税负,相反,一个现代政府越是不征收房地产税,越是对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不利。

  可以说,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投机炒作会如此严重,恰恰正是因为目前的税收制度没有把住房的投资投机与住房的消费区分开,而是混为一谈进行征收,从而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成了一个以投机为主的市场,成了少数人赚钱的工具。并以此来让各地的房价不断地推高,让不少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吹得巨大。而这样的一种房地产税收制度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是最不公平的。

  未来,一个公平公正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改革方向其实与表面上大家看到的加重税负相反,而是对房地产市场的林林总总的不同税收做一次减法,这将对遏制房地产炒作、对房地产市场由投资主导转型为消费主导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当前德国,就是利用有效的房地产税收制度让该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中国台湾最近“房地合一税”出台就让炒得最为火热的台北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调整。

  为了保证居住正义及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中国台湾正在为“房地合一税”立法。如果该法律通过,不仅会结束中国台湾持续多年的住房多头市场或房地产投机炒作市场,而且也能够让居住正义真正显示出来。可以看到,该房地产税收政策还没有全面实施,持续了13年价格一直在上涨的台北住房价格开始下降,房地产过度炒作的火爆场面也基本结束。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征收房地产税的问题,并非是要不要试点的问题,也不是征收房地产税对遏制高房价有没有作用的问题,这些在成熟的住房市场都有明确答案。

  目前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要先制定一个公平公正、科学易行的税制问题。如果我们的房地产税征收仅仅是为了吓唬住房市场的投机炒作者而不是对其住房投机炒作从根本上伤筋动骨,那征收房地产税对遏制住房价格飙升所起到作用当然是十分有限的。(来源:新京报)

专家建议人均60平米内免征

  房地产税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曾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此后2013年传出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消息,当年公布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最后并未见有具体动作。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