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出口业务:您不得不做的六件事!

来源:小盖 作者:小盖 人气: 时间:2016-03-21
摘要:翻开日历,再过十几天就到四月申报期了,离申报期结束(4月18日)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您2015年出口业务都按规定办完了么? 下面的这六件事,您都做了么? 第一件事 核对出口业务 全面核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口业务是否已经办理出口退(免)

翻开日历,再过十几天就到四月申报期了,离申报期结束(4月18日)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您2015年出口业务都按规定办完了么?

下面的这六件事,您都做了么?


第一件事 核对出口业务

全面核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口业务是否已经办理出口退(免)税、出口免税或征税?是否已经收汇?


第二件事 可以按期申报的

如果有未申报的业务,符合相关申报规定的,请尽快收集相关单证,于2016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第三件事 无电子信息的

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在4月18日前,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报关单信息、无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无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信息等)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二)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第四件事 符合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的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出口退(免)税,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可在2016年4月1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