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社保基数和对应期间个税基数必须一致的重要通知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从即日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严格审核社保缴纳基数与对应期间工资个税缴纳基数是否一致。 四月份已受理的材料,全部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 从即日起开始来提交的业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社保基数的,比对发现员工社保基数与对应期间个税基数不一致,一律不予受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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