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学员咨询,发电企业或供暖公司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规定,粉煤灰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规定的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产品的范围。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免征增值税,也不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适用情况: 1、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一般纳税人销售粉煤灰按照17%税率缴纳增值税; 2、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粉煤灰按照16%税率缴纳增值税; 3、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粉煤灰按照13%税率缴纳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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