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166号 2008-07-10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优化退税服务,充分利用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出口退税有关模块功能,省局决定改进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的有关工作流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7月起取消各市每月的出口退税申报提醒信息的上报工作,改为省局按月从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中提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将逾期电子信息,并公布在省局12366网站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发〔2007〕160号)中第三条“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要求”中地市向省局上报信息的工作规定予以废止。 二、取消地市上报信息工作后,各市局退税部门仍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出口报关单将逾期提醒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抓好日常落实工作,提醒企业及时上网查询有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退税,避免因超期申报而遭受损失。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