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税流[2009]1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04-27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市局相应废止的文件目录通知如下: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国税流[2009]18号           2009-4-27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市局相应废止的文件目录通知如下: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一[1995]21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1998]36号)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1998]42号)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1999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1999]25号)

  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0]51号)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1999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1]8号)

  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1]44号)

  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1]65号)

  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1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2]46号)

  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2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2002]47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