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税明电[1994]14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4-02-01
摘要:为了保证"菜蓝子"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国有、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征收增值税后所增加的税款,采取在一定期限内先按规定税率征税再由财政返还给企业的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做好传达、宣传工作,依法征税。经营这些商品的企业不得因税制改革而涨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辽税明电[1994]14号             1994-02-01

各市税务局(不含大连):

  新税制实施以来,有些地方反映,国有、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过去享受免税照顾,现在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少企业纳税发生困难。为了保证"菜蓝子"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国有、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征收增值税后所增加的税款,采取在一定期限内先按规定税率征税再由财政返还给企业的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做好传达、宣传工作,依法征税。经营这些商品的企业不得因税制改革而涨价。

  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