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6-30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废止《遂宁市地方税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遂宁市地方税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2016年第2号公告)。 本公告自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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