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把握好相关政策问题: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97号文件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此行业双定征收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4%,所得税带征率1%,水利建设专项资金0.1%,文化事业费3%,综合税费率9.65%(镇9.55%,农村9.35%)执行。 (2)增加"邮电通讯-个人速递"个体行业,营业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4%,所得税带征率1%,水利建设专项资金0.1%,综合税费率4.43%。 (3)增加"文化体育-幼儿园"个体行业,个人所得税2%,综合税费率2%。 (4)增加"商业-农产品"个体行业,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专项资金0.1%,综合税费率1.1%。 (5)将原"交通运输、建筑安 装"行业细分,其中交通运输业的税费征收率保持不变,增加"建筑安装"行业,其所得税带征率由原来的1%调整为1.8%,综合税费率为城区5.23%、建制镇5.17%、农村5.05%。 (6)畜禽定点屠宰场收取的屠宰加工费收入,按"服务业-其他"个体行业核定征收。 (7)下岗失业人员经办的雇工8人(含)以上但未达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3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饮食-酒店饭店、咖啡厅、茶楼、足浴、美容美发等),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资金,免征业主"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但雇工的个人所得税要求代扣代缴。 (8)增加"土地使用税-工业"、"房产税-工业"个体行业,对利用自有房产经营的双定户,必须逐户在原有个体行业认定的基础上,增加认定"土地使用税-工业"和"房产税-工业"行业,按个体行业分别定额,按月征收。 土地使用税定额标准为:一级土地(一环线以内的范围)2元/平方米、年;二级土地(一环线以外二环线以内的范围)1元/平方米、年;三级土地(建制镇范围内)0.25元/平方米/年。 房产税定额标准为:城区房产(二环线以内的范围)6元/平方米、年;建制镇房产(建制镇范围内)3元/平方米、年。计算公式:年应交房产税=建筑面积*定额标准。 (9)对个人房产租赁目前定额在5000元以下的双定户,在税收负担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出租房房产税管理。出租普通住宅按4%征收房产税,出租营业房、办公房等按12%征收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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