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06]2013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0-10
摘要: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6]2013号         2006-10-10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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