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一批涉税费政策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阚歆旸 人气: 时间:2025-01-03
摘要: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2025年1月1日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施行。

  2025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开始实施,与税收具有密切关联;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涉及一处重要修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等涉税费政策开始实施,关系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本期对2025年起实施的一批主要税费政策进行了梳理,供读者参考。

  法律和行政法规

  1.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施行。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共九章80条,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第三章“能源开发利用”明确,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实操提醒◎

  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 刘伟:供电企业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如风能、生物质能)发电,核电站的建造和运行,煤炭的开采、装卸、贮存、洗选,石油、天然气的开采,燃煤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等,涉及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需要按环保税法的相关要求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2.2025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施行。

  ◎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共七章65条,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第三十三条明确,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可以通过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税务、移民管理、电信管理等部门依法核实客户身份等有关信息,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实操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振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进一步明确了税务部门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核实客户身份等有关信息的义务。目前,金融机构出示公务函、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要求税务部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端查询客户身份信息,所查询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2025年1月20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施行。

  ◎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第三条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科技”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

  ◎实操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田爽: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增加“工业和信息化”的表述。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共同修订完善,经历了3个认定周期。在此期间,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由科技部门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管理。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可以重点关注知识产权的所有情况、严格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准确计算科技人员占比等政策要求。例如,《管理办法》明确,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实务中,个别企业为了确保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在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时从宽处理,可能会面临较大税务风险。

  涉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企业所得税

  2025年1月1日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施行。

  ◎主要内容◎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版目录同时废止。

  ◎实操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振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并明确上述目录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相比2020年版目录,2025年版目录净增加29条,增加的条目主要集中在特色农牧、电子信息、资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属于2025年版目录新增类型的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关税

  1.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12号公告以附件的形式,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最惠国税率调整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出口商品税率表》《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本国子目注释表》《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

  ◎实操提醒◎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5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25年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实现互利共赢,2025年继续给予43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为服务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2025年增列纯电动乘用车、杏鲍菇罐头、锂辉石、乙烷等本国子目,优化椰子汁、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等税目名称的表述。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60个。

  2.2025年1月1日起,对保税物流账册实施核销管理。

  ◎主要内容◎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4号),为进一步规范保税物流账册管理,促进保税物流业务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保税物流账册实施核销管理。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企业应当在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周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报核;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后报核期限不得超过90日。

  ◎实操提醒◎

  上海海关学院教师 王永亮:近年来,全国保税物流业务快速发展,部分保税物流账册因料号多、商品进出频次高等原因,容易出现账货差异。保税物流账册如果不实施核销管理,差异规模可能越积越大,进而增加企业经营合规性风险和海关后续处置难度。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设置6个月过渡期;2025年7月1日前,企业可以通过旧账册只出不进、保税流转等方式,逐步办结旧版保税物流账册注销手续。

  会计信息化政策

  2025年1月1日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施行。

  ◎主要内容◎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新《工作规范》)共六章50条,包括总则、会计信息化建设、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会计信息化安全、会计信息化监督和附则。与原规范相比,新《工作规范》扩大了适用范围,系统规范了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明确了会计数据处理要求和电子会计资料的法律效力,强化了会计信息化安全,加强了会计信息化监督等。

  《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新《软件规范》)共八章47条,包括总则、会计软件总体要求、会计数据输入、会计数据处理、会计数据输出、会计软件安全、会计软件服务和附则。与原规范相比,新《软件规范》明确了会计信息化相关术语的概念,强化了会计软件及服务在新环境下的适应性,加强了会计软件及服务对会计数据的多维度保障,进一步强调了会计软件服务的重要性等。

  ◎实操提醒◎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税务咨询专家 孟超:新《工作规范》实施后,企业应加强会计信息化基础建设与数据管理。具体来说,企业应首先做好顶层蓝图设计与整体规划,根据行业特点、组织架构、整体发展战略、管理模式等,通过会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变革,业财联动,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会计信息化工作体系。同时,注重业务规范及数据治理,结合单位实际业务场景和管理需求,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财务主数据、核算流程及会计报表等一系列业务标准,并建立健全内部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体系。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软件规范》,更加注重现代技术应用、功能扩展、业财融合、数据安全和软件服务等,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企业应加强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建议企业尽可能实现会计数据口径的统一或标准化,降低各单位编制及报送会计数据的加工成本,提升会计数据共享水平;遵循覆盖会计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等各环节的会计数据标准,通过预设的数据格式和校验规则,自动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校验,从而减少人为错误;注重建立业务与财务、税务数据的关联,支持自动处理符合标准的电子会计凭证,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为准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会计数据保障;注重会计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审签要求及结构化数据的安全要求,通过系统控制原始凭证数据不可随意修改,增强会计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他相关政策

  2025年1月1日起,多项社保费政策开始实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2025年1月1日起,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2025年1月1日—2039年12月31日,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明确了自2025年起在不同情况下,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变动情况,以及固定待遇、变动待遇等待期的对应规定等。

  此外,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拒不履行处罚且情节严重,以及未经批准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5年01月03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参与采写的还有:杨冲、李玉、冯刃、彭倩子、袁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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