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会协[2013]66号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网站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17
摘要:设有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网站首页开设“党建专栏”栏目,用于提高事务所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形成交流党建经验、展示党建成果、报道党建动态、宣传党建先进的平台。a类会计师事务所“党建专栏”栏目与网站建设工作同步进行。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网站的通知

豫会协[2013]66号            2013-9-17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落实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完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宣传、提升会计事务所形象。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力度,督促和协助事务所开展建站工作,相关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全省a类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网站(网页),b类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网站(网页),其余c类会计师事务所也要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建设本所网站(网页)。

  二、设有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网站首页开设“党建专栏”栏目,用于提高事务所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形成交流党建经验、展示党建成果、报道党建动态、宣传党建先进的平台。a类会计师事务所“党建专栏”栏目与网站建设工作同步进行。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自行制作和维护网站,也可向软件公司购买相关技术和服务。

  四、省注协已在“河南注册会计师网”(http://www.henicpa.org.cn)上建立各会计师事务所网站(网页)的友情链接。请已建设自己网站(网页)的会计师事务所填写《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网站(网页)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向省注协考试部报送网站(网页)相关材料(已报送过该表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重复申报),以便在协会网站进行链接。

  五、省注协将对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测评,并将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情况列入事务所分类评价考核体系。

  六、各市注协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指导督促本地区事务所开展网站建设工作。省注协将对各地市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注协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网站(网页)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联系,联系人:王罡,电话:0371-65766889。

  附件: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网站(网页)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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