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 川工商发[2014]93号 2014-5-9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的规定,现将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内资企业的(以下简称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1、2014年3月1日前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企业。(3月1日后已通过变更登记事项领取了新版营业执照的除外) 2、公司是2014年3月1日前登记的,其中注册资本是分期缴付在换照时未全部缴付到位且不修改章程的,按换照办理。 二、换照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三、换照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6楼二会议室(省工商局换照大厅))。 四、换照要求 企业填报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四川工商红盾网下载)并指定委托代理人到换照窗口交回原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新版营业执照。 五、联系方式 省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11382、028-86939930 网址:省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工商局红盾网:www.scaic.gov.cn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1-2 附件1:公司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 附件2: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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