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大幕拉开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南方日报 人气: 时间:2014-07-03
摘要:  1994年启动的分税制改革迎来20周年之际,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2014年上半年的最后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财税体制改革被视为中国改革路上难啃的...

  1994年启动的分税制改革迎来20周年之际,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2014年上半年的最后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财税体制改革被视为中国改革路上难啃的“硬骨头”,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难题的破解都与之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也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向深水区攻坚的重点。

  关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承担着“先行军”的使命,发挥着突破口的作用。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工商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体制的基本框架,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宏观调控机制不断完善,对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财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年来,我国财税体制又经过了多次调整和完善:
  —逐步消除“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全面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让各类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着力减轻农民负担;
  —建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完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财政收支;
  —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支出效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鼓励节能减排,建立科学发展的机制;
  ……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变化,财税体制的职能和调控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然而,现行财税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不能很好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为整个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效支撑。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改革开放走到今天,剩下的难题都是“硬骨头”。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才能为全面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政策导向、物质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全面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
  如果说1994年财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框架,那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

  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中,预算改革无疑扮演着“开路军”的角色。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制度,旨在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真正把预算分配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政府预算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钱袋子”关系13亿多人的福祉。近年来,建立“四本预算”、推进预算公开、规范转移支付、地方债自发自还……预算改革不断推进,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改革方向日渐清晰。

  建有利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制体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制体系”。

  作为深化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改革试点2年多来成效不断显现,在为企业整体减负的同时,更助推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未来将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目标,并优化税率,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都主要着眼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完善消费税制度主要是进一步发挥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的调节作用;资源税将抓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并清理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税有望通过费改税出台,重点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

  房地产税改革,将加快立法并适时推进。同时,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全面修订《税收征管法》。

  “深化税制改革,涉及多个税种,不同税种与企业、百姓紧密相连的程度不一样,增值税直接涉及企业,而房地产税直接涉及个人,社会影响更大,从立法角度完善是推动和保障这项改革的路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任务最重的无疑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如何清楚界定政府间事权的划分是改革破题的关键。

  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刘尚希认为,当前我国区域发展差异较大,区域财力分布不均衡,客观上需要中央适度集中财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总体稳定,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对于如何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并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晰事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

  专家指出,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及部门间权利调整,是整个财税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也属于国家治理层面的改革。这一改革既需要前面的财税改革作为基础,也需要全国上下协同推进,共同下好财税体制改革的整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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