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4]152号:税务总局推进“三证合一”

来源:税务总局 作者: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4-12-30
摘要:税务总局推进 三证合一 方便企业注册登记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4年12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纳税人原来需要分头在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革后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实现 三证合一 ...

税务总局推进“三证合一”
方便企业注册登记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4年12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纳税人原来需要分头在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革后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实现“三证合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三证联办”、积极探索“一证三码”。这一举措将极大方便纳税人注册登记,提高综合办事效率。

    相关政策——税总发[2014]1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按照改革须于法有据的要求,税务部门大力推进“三证联办”。“三证联办”即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由一个窗口单位归口受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一次性采集信息,共享至联合办证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作“三证”后,由受理窗口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实现部门间数据互换、档案共享、结果互认。同时,对于在地方政府统一协调下的“一证三码”,税务总局亦予以支持。“一证三码”是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后,各部门按本部门赋码规则进行证照赋码,形成包含“三证”功能三个代码的证照,由受理窗口发放至申请人。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实现“三证合一”的目标,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制定严格的流程规范,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办税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同时要加强税源管控,强化风险管理,降低征纳成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税务部门推进“三证合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部门间行政协助制度建设的有益尝试。“三证合一”的实现有利于整合部门资源,统一事后监管,也有利于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预,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税务总局推进“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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