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18年1月,《检察日报》报道,由重庆市南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巴毅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7亿余元,是该区迄今为止办理的金额最大的涉税刑事案件。经查,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巴毅伙同巴某(2015年3月死亡)、蒋某(2015年3月死亡),先后在重庆市南川区、安徽省阜阳市等地的工商部门注册成立10家医药公司,面向安徽、四川等地的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获取非法利益。其间,被告人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余份,发票金额累计7.3亿余元,给国家造成巨额的税收损失。 案例二 2017年,央视报道了广东某药企4亿元逃税大案。在未采购中药材的情况下,该药企接受全国多地企业虚开中药材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并套取非法利润。为躲避检查,该药企法人和股东甚至开办空壳公司,制造虚假交易记录,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在无货交易的情况下,有超过20户上下游企业参与其中,涉案金额超4亿元。医药代表通过“走票”等形式套取现金转给医生的费用高达40%。药品零售价的70%-90%流向中间环节和医院终端。 案例三 同年,安徽省《市场星报》报道,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安徽多家医药公司高管涉嫌以低买高卖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其中仅一家医药公司就涉嫌虚开了4100万余元增值税发票。 案例四 2016年,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思源基金会董事长、“中研院”院士蔡作雍等人涉嫌协助大学教授、医师、校友等逾200人“假捐赠、真逃税”。医师捐款合计逾新台币2.6亿台币,逃漏税7840万台币,堪称台湾医界最大逃漏税案。 案例五 同年2月,《兰州晨报》报道,嘉峪关市大西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逃税,在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虚开1848份总面额1855万多元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41万多元。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玉山有期徒刑12年,该公司出纳凡某因犯同罪被判处缓刑5年。 案例六 2015年4月,《检察日报》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乐香。被查的原因是,该人士伙同他人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涉案金额达2900余万元。 案例七 2015年7月,《三湘都市报》报道,为了做平公司账目,在与别的公司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原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从4家医药公司处购买了上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200余万被其抵扣税款。涉案的5家医药公司均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处罚金,5家公司的10名高管被判刑。“主犯公司”因此停业,遭后来者“洗牌”。 案例八 2015年12月,国家审计署的发布2015年第34号公告,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涉嫌虚开药品购销发票偷逃税款问题被公布。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3年,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医药企业,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药品售价、操纵税控机具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18.5亿元。2012年至2014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公安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税务总局和公安部专案组已查补税款、罚款共计22.29亿元,有关责任人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至12年。 (文章来源:赛柏蓝) 华税点评:四部委在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中将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作为重点打击目标,而医药行业伪CSO或成为打击重点!两票制全面执行后,药企回归转型底价转高开,销售费用奇高、比率严重失衡,而接收CSO公司咨询费、推广费、广告费等类型发票的涉稅稽查风险巨大!我们建议,及时聘请专业税务律师对企业涉税风险进行评估自查,避免稽查带来更加严峻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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