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字[1999]45号 1999-11-2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3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自2006年3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规,我们制定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1993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字第11号)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同时废止。 税 屋附件: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政部 1999年11月26日 税 屋附件: 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第三章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四章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五章 会计报表格式 第六章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七章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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