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曝光一批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环节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工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人民政府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监察、税务、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求真务实,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各相关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要设置专门机构承担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制订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开展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确定整治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防止走过场。 (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将对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 附件: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 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国办《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就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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