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暂时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何时确认?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11-16
摘要:问:08年11月广告公司与企业签订一个合同,内容是在08年底前为企业制作一个广告,并在09年电视台的晚间新闻的广告时段中播出。企业在08年11月份支付了1万元的广告制作费,并预付09年30%的广告发布费12万元,广告公司暂时没有开具发票...

问:08年11月广告公司与企业签订一个合同,内容是在08年底前为企业制作一个广告,并在09年电视台的晚间新闻的广告时段中播出。企业在08年11月份支付了1万元的广告制作费,并预付09年30%的广告发布费12万元,广告公司暂时没有开具发票。广告公司应当在何时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因此,广告公司取得的1万元的广告制作费,应当在08年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收09年30%的广告发布费12万元,在09年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