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罚没物品拍卖 35.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5.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69号) 35.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5.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6.来料加工 36.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6.2依据:《关于商务单位承接(或代理承接)的来料加工业务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8]430号 ) 36.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6.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来料加工装配合同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加工贸易 (合同)批准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加工合同核销表 (合同到期后); (5)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6)收汇凭证。 37.小规模出口 37.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7.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37.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7.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8.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 38.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8.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38.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9.非外贸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劳务 39.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9.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39.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9.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0.免税商店零售免税品 40.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40.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40.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1.转制文化企业 41.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4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 41.3备案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41.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批复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固定资产(非其他个人销售) 42.1类别:简易征收、征前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2.1.1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选择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并征前减半的,应申请简易征收和征前减免两个备案项目; (2)一般纳税人选择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的,只申请简易征收备案项目。 42.1.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征前减免,应纳税额减按2%征收。申请征前减免备案项目。 4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4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4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3.生物制品生产 43.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3.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3.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3.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4.自来水 44.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4.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4.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4.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5.商品混凝土 45.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5.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5.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5.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6.寄售商店代售寄售物品 46.1类别:按4%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6.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6.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6.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7.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7.1类别:按4%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7.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7.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7.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8.拍卖行拍卖货物 48.1类别:按4%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8.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 48.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9.中外合作企业开采原油、天然气 49.1类别:按5%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9.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9号) 49.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9.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5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50.1类别:按3%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50.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50.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51.其他增值税减免项目 51.1类别:其他征前减免增值税 51.2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备案类增值税应税服务税收优惠项目 1.个人转让著作权 1.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1.3备案有效期限:按次备案 1.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企业签订个人转让著作权业务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著作权登记证书; (4)转让著作权的收入证明材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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