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收入分析及建立部分市级重点税源户定期汇报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计[1997]62号 1997-01-27 税屋提示——依据京地税法[2009]6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9年2月1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我市建立了重点税源户的报告制度并逐步得到完善。目前我市共有市级重点税源户77户,据统计,这些重点税源企业无论是在生产经营,还是在税收收入上,在全市范围内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做好重点企业汇报和经济税源资源的积累工作,对提高税收分析能力,推动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时也强化了我市对重点税源户监控能力。现将1997年度建立部分市级重点税源户定期汇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重点税源户税收情况分析报告制度。重点税源企业是我市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经营、生产,对掌握税收收入动向关系重大。经研究决定,自1997年起,由部分市级重点税源企业所在的税务所定期汇报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 (一)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效益情况。 2、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3、工商税收的入库、欠缴情况。 (二)报告时间、方式: 1.每月27日,用远程通讯报送重点税源户用报表,并于次月4日前报送正式报表。报送电话64016533。 2.每年于7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由市局计会处统一安排,组织部分市级重点税源企业所在的税务所汇报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 (三)报送要求:数字准确、报送及时。分析内容要情况属实;对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要深刻剖析;避免数字罗列。 二、建立市级重点税源户资料积累制度。 为了提高税收收入预测水平,加强对税源监控的能力,为编制税收计划积累可靠依据,各区县局应及时掌握本地区的重点税源户的纳税情况,建立税源档案。同时要求各区县局对所管市级的重点税源企业建立税收台帐,收集企业财务报表并按时归档管理。其中首钢集团、燕化公司等企业(名单附后)由所属局计会科于季后20日前向计会处报送企业季度财务报表,建档管理,以便更好的服务于税收分析和提高税源监控的能力。 三、1997年起实行按税源监控的八个环节进行税收收入分析的新模式。各区县局要认真领会、学习京地税征[1996]2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及专业会上下发的《税收收入分析教材》,认真做好1997年度税收收入分析工作。 附:报送企业财务报表的企业名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企业财务报表的企业名单 1.燕化公司 2.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3.北京饭店 4.一建公司 5.石景山热电厂 6.邮电部经营财务司 7.首钢集团 8.房山区韩村河建筑集团总公司 9.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 10.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 11.中央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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