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行预约定价制预约定价制其实质是把事后审计调整为事前协商,即在受控交易发生之间,就一定期间内的交易的转让定价问题而确定一套适当的标准、调整和重要假设的安排。包括跨国纳税人和至少一国政府的税务管理部门。推行预约定价有利于消除征纳双方的争议和大量烦琐的事务,同时可以免除事后调整带来的调账和调回资金的麻烦。美国、加拿大等国已先后开始实行预约定价制,并具有了一定的经验。经合组织(OECD)在总结有关国家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预先定价安排指南》,我国也应在已有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制定确实可行的预约定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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