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两个减负”的思考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8
摘要:  落实 两个减负 是税务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 两个减负 能否落实到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不必要的...

  2、更新纳税服务理念。一是树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理念。税务机关应尽快更新税收服务理念,淡化权利意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服务的理念,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创造公平纳税环境,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二是树立构建诚信征纳关系的理念。诚信不仅仅是针对纳税人,税务机关同样也要讲诚信。税务机关要始终把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作为税收服务的基本准则,转变以往的防范纳税人、怀疑纳税人、不信任纳税人的观念,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简化办税程序、简化办税资料,改善办税环境等手段,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构建诚信的征纳关系。
  (二)优化办税流程、完善服务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
  1、进一步优化办税业务流程,完善征管制度。一是要进一步清理、简并重复报送的各类“表、证、单、书、票、卡”等资料,对能够通过征管系统和“一户式”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信息,不再要求基层和纳税人重复报送。二是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办税流程复杂是增加纳税人和基层负担的重要因素。要联系实际,将简化、优化流程与STAIS征管软件应用紧密结合起来,尽量压缩管理层次、减少管理环节,使纳税人能够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尽量当场办结,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少跑腿、少签字、少盖章”,真正为纳税人“多办事、快办事、办好事”;三是按照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在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征管制度和岗责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缩短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2、完善“三个一”服务措施。一是拓宽“一窗式”服务范围。结合新时期纳税服务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要求,积极拓展“一窗式”服务范围。通过整合、优化岗位职责,开设“全能”窗口,尽可能的使每个纳税人在每个办税窗口都能办理咨询、受理、核批等多项涉税事务,充分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避免纳税人在多个窗口多次排队的现象。二是延伸“一站式”服务内涵,科学整合办税流程,使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务都能方便地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统一办理。其次,将“一站式”服务理念与网络服务平台相结合,探索和开辟“网络一站式服务”平台,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多头找”的烦恼。三是完善“一户式”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信息“一户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529号)要求,对于纳税人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税收管理员下户采集的如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物耗、利润等资料信息和税务机关从海关、经贸、统计、民政、地税等部门采集的其他信息,统一由专岗专人输入“一户式”管理信息系统中,实行信息的“一户式”归集和存储,提高信息的高度共享,既能够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稽查选案提供准确依据,也能够减轻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负担。
  3、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主要场所,要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加强管理,合理充实年轻骨干力量、优先配备高性能设备、科学分配各窗口的工作负荷,积极推广“排队叫号系统”, 缩短办税时间,切实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税务网站的建设,完善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履行纳税义务,是服务纳税人,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负担的的有效方式。从方便纳税人,满足税务机关管理需要出发,除了要开通网上申报、网络认证、网上下载办税表格、网络税法宣传、发票查询等服务功能外,还可进一步扩大网络办税范围、增加网络调查等功能,让税务网站成为纳税人的 “第二个办税服务厅”。三是提供短信服务。短信服务方便、快捷,税务机关可利用短信积极开展催报催缴、申报提醒、办税通知、办税流程去向告知等涉税服务,尽量让纳税人少跑腿、少排队。四是继续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全程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五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申报方式。引入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建立纳税人电子信息档案库,积极推行网络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的多元化申报方式,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减少纳税人办税“排队难” “跑腿烦”的现象,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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