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对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做出全面部署。 国发[2014]13号提出,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市场环境,壮大市场主体,改善贸易结构,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把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 国发[2014]13号强调了坚持“统筹发展、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扶持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明确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同时提出文化企业也可享受服务外包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从信贷、债券、保险、担保、外汇管理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明确为文化企业出口提供通关便利,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因公出境审批手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中介组织。 国发[2014]13号要求,要建立健全对外文化贸易工作的多部门联系机制,由商务、宣传文化、外交、财税、金融、海关、统计等部门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修订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统计目录,完善对外投资统计,统一发布统计数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 相关政策——国发[2014]10号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附 录——国发[2014]13号文有关财税支持部分条款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