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推行“办税一网通”新举措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7-07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上海自贸区制发有关税收服务的十项创新措施。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7日表示,将通过几个月的试行,累积经验、找出不足,以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性...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上海自贸区制发有关税收服务的十项创新措施。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7日表示,将通过几个月的试行,累积经验、找出不足,以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性。据悉,这些税务创新很可能成为上海自贸区第一波可向外推广的制度改革措施之一。

  此次国税总局在上海自贸区拟推行的十项创新措施简称“办税一网通”,具体包括“网上自动赋码”、“网上发票应用”、“网上区域通办”、“网上自主办税”、“网上审批备案”、“网上资格认定”、“网上非贸管理”、“网上按季申报”、“网上信用评价”,以及“网上服务体验”等十条。

  这些措施将改变传统的税务措施。比如,在全国率先施行税务登记网上自动赋码管理,由原先纳税人发起税务登记申请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通过自贸区税务登记查询平台,纳税人可以从网上自主查询税务登记信息。

  过剑飞表示,传统的税收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征管、轻服务”导致对企业干预较多的情况,自贸区正在尝试的改革,目的是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还权还责给纳税人。

  他同时强调,“一网通”并不仅仅是办税渠道的网络化,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对传统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便捷、优质、高效的现代化税收服务。比如,自贸区内新办企业将取消辅导期,推行网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服务最大化、干预最小化和纳税诚信化是此次税务创新的三个主要特点,但在减少行政干预的同时,也对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网上审批备案,对清单内的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不再事先审批,而是由纳税人根据政策自行对照享受,实行“先备后核”。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指出,包括此次税务创新在内的诸多制度改革,都从此前的“事前准入”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因此,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也会是今年自贸区的重点工作之一。

    相关政策——税总函[2014]2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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