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5-28
摘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2004-5-28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4年5月28日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规:

  (一)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1995年6月30日 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浙江省财产拍卖条例(1994年7月1日 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8日 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财产拍卖条例>的决定》修正)。

  (三)浙江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991年1月23日 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四)浙江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治安许可证若干规定(1997年7月30日 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5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