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预[2009]6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调整秦皇岛港企业所得税收入体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2-05
摘要:从2010年1月1日起,秦皇岛港企业所得税实行属地征收,中央、省、秦皇岛市三级分别按60%、20%、20%比例分享。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调整秦皇岛港企业所得税收入体制的通知

冀财预[2009]6号               2009-02-05

秦皇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

  为促进实施秦皇岛港城互动战略,调动秦皇岛市对秦皇岛港投资的积极性,加快秦皇岛市发展,报经省政府批准,从2010年起调整秦皇岛港企业所得税收入体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1月1日起,秦皇岛港企业所得税实行属地征收,中央、省、秦皇岛市三级分别按60%、20%、20%比例分享。

  二、继续对秦皇岛市执行每年定额补助8000万元的体制优惠政策。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2009年02月0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