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征字[1995]第26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08-28
摘要: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其经营活动所需发票,使用各地地税机关统一监制、供应的套印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服务业发票,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这部分纳税人的发票管理,严格征管,防止税款流失。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地税征字[1995]第26号        1995-08-28


各市、地地税局、莱芜市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425号)转发给你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属地税发票管理范畴,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其经营活动所需发票,使用各地地税机关统一监制、供应的套印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服务业发票,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这部分纳税人的发票管理,严格征管,防止税款流失。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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