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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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09
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为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其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在追溯调整法下,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需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额和对所得税的调整额...
会计政策变更而引起各项损失准备发生增减变化的,虽然影响了企业的利润总额,但不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则不需调整所得税。
第三,影响企业会计利润变化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在税法上对该部分收益和费用予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通常需调整所得税。比如,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率时(此时为时间性差异),税法上要求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补交所得税,这时需要调整所得税。
例三、接例二资料,假设华南公司所得税率为15%,则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计算过程如下:
1996年所得税影响额=300÷(1-15%)×(33%-15%)=63.53(万元)
1997年所得税影响额=400÷(1-15%)×(33%-15%)=84.7(万元)
再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因会计政策变更,而使折旧费用发生了增减变化,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在会计上和税法上均予以确认,只是对某些固定资产在确认的时间上不同产生了时间性差异,所以,因固定资产折旧而引起的利润变化,亦应调整所得税。
例四、接例二资料,该上市公司从1995年12月30日起开始使用的某项固定资产,从1998年年初开始,由直线法改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8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与税法折旧年限相同,不考虑净残值)。按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折旧政策变更的计算如下:
1996年所得税调整额=(8000×2÷10-8000/10)×33%=264(万元)
1997年所得税调整额=[(8000-8000×2÷10)×2÷10-8000/10)×33%=158.4(万元)
二、对影响所得税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调整额的计算
所得税调整额=会计政策变更对损益的影响额×所得税税率
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只要计算出会计政策变更对损益的影响额,即可求出所得税调整额,但这种方法只适合于不考虑所得税处理方法和追溯期间所得税税率变化的情况。当考虑所得税处理方法和追溯期间所得税税率变化时,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所得税调整额:
1、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不发生变化情况下的计算
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不发生变化是指追溯期间一直采用同一种税率计算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论采用应付税款法,还是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均按同一税率计算所得税,不受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影响。如前各例。
2、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发生变化情况下的计算
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发生变化是指追溯期间采用不同税率计算所得税。由于税率变化,会计核算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应纳所得税额是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当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无论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均在当期予以确认;在递延法下,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照当期现行税率计算,在转回时间性差异时,仍按原来发生时的税率计算,在税率发生变动时,不调整原递延税款账户余额;在债务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无论是发生期还是转回期均按变更后的现行税率计算,税率发生变动时按照变动后的税率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基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债务法对税率变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计算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所得税时,要结合本单位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来确定。仍以前例说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期间税率变更情况下所得税调整额的计算。
(1)应付税款法和债务法两种核算方法因会计政策变更对所得税调整额的计算是相同的,均按会计政策变更时的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
例五、接例三资料,假设该上市公司所得税税率1996年为30%、1997年为33%,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则所得税调整额的计算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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