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1-01-21
摘要: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2011年0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

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2011年0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集团内部发生的业务往来如果不属于涉税业务,则可以按照会计法中的有关规定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如果属于涉税业务,则必须开具相应的发票或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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