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技改[2015]134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4-14
摘要:请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粵财工[2015]34号)的规定,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公示等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结果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5]134号      2015-04-14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各地级以上市(包括顺德,不包深圳市;下同)2014年工业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财政收入、各地级以上市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摸查完成情况等相关因素,现将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粵财工[2015]34号)的规定,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公示等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结果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通过后,由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形成项目下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并于2015年底前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

  2015年4月14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电话:020-83135813,传真:83133364,电子邮件:jsc gdei.gov.cn;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附件

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地市 扩产増效(股权投 资)计划安排额度 扩产增效(贴息) 计划安排额度 智能化改造计划 安排额度
小计 40000 30000 50000
广州市 5000 3900 6500
珠海市 1600 1200 2000
汕头市 2000 1500 2500
佛山市 3600 2700 4500
韶关市 1600 1200 2000
河源市 1000 600 1000
梅州市 1200 900 1500
惠州市 2800 2100 3500
汕尾市 1000 600 1000
东莞市 2800 2100 3500
中山市 2000 1500 2500
江门市 2000 1500 2500
阳江市 1200 900 1500
湛江市 1600 1200 2000
茂名市 1600 1200 2000
肇庆市 2000 1500 2500
清远市 1000 900 1500
潮州市 1200 900 1500
揭阳市 2000 1500 2500
云浮市 1200 900 1500
顺德区 1600 1200 20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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