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答疑可以得出通过ETC方式支付的过路费有以下情形: (1)一般纳税人ETC卡充值时取得通行发票,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财政票据,上述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通行费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下图:
(2)一般纳税人ETC卡充值后取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专票按照认证后抵扣进项税额。如下图:
上述发票可以计算抵扣:1000÷(1+3%)×3%=29.13元 (3)ETC卡支出,不管上述何种方式取得是财政票据,都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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