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每年都会取得上图这样一张发票,这是系统的维护费用,330元/年。很多纳税人看到这张电子普通发票也许还会纳闷,为什么不向开票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呢?这样还可以抵扣18.68的增值税。
事实上,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费用,按照政策规定,这个费用是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全额也就是抵减330的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2]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所以这种情况你如果要享受优惠政策反而最好不要去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凭借这张普通发票,我们就可以全额按330元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你如果去索要专票反而还会增加麻烦。因为如果你拿专票全额抵减了税款,就不能再抵扣了,不抵扣但是你还得要认证「专票必须认证、不然会形成滞留票」,这不徒增麻烦吗?
依据:财税[2012]1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账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
缴纳手续费时: 借:管理费用 330 贷:银行存款 33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30 贷:管理费用 330
小规模纳税人
缴纳手续费时: 借:管理费用 330 贷:银行存款 33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30 贷:管理费用 330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第二条账务处理第(九)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 纳税申报 /
一般纳税人涉及填写三张表:
情况一、本期产生500的应纳税额,那么330可以全部抵减完。那么申报表填写如下: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选择减免性质名称: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期发生额填写330;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33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330。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期发生额填写330;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33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330。
3、主表第23行,填写330。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170 情况二、本期产生200的应纳税额,那么330不能全部抵减完。剩下的部分只能留到下次继续抵减。那么申报表填写如下: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性质名称: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期发生额填写330;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20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200,期末余额130。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130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期发生额填写330;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20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200。
3、主表第23行,填写200。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
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6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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