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挂牌成立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2018-08-28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已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正式挂牌后,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新税务稽查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四、涉税违法行为检举方式。单位和个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可采用书信、网络、电话、来访等方式。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62号,邮政编码:350003;举报电话:0591-12366、0591-87856324;网络举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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