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税通告[2018]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网签三方协议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9-30
摘要: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通过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申请签订三方协议,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协议验证,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网签三方协议的通告

豫税通告[2018]4号             2018-9-30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实现互联网方式签订三方协议功能。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通过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申请签订三方协议,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协议验证,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

  二、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申请签订三方协议,申请、验证协议可以一次办理,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商业银行。

  特此通告。

  附件:首批支持网签三方协议银行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