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网签三方协议的通告 豫税通告[2018]4号 2018-9-30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实现互联网方式签订三方协议功能。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通过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申请签订三方协议,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协议验证,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 二、银行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申请签订三方协议,申请、验证协议可以一次办理,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三方协议到商业银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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