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发[1994]0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4-02-15
摘要:考虑到光华科技基金会及其奖励对象的特殊性,并为了鼓励这些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其科技队伍建设,同意你局意见,对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科技人员的奖金,可视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金,暂予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4]048号          1994-02-15

北京市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获得光华科技基金奖励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考虑到光华科技基金会及其奖励对象的特殊性,并为了鼓励这些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其科技队伍建设,同意你局意见,对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科技人员的奖金,可视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金,暂予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02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