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地税发[2002]8号 2002-03-06 税屋提示——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1年8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按照湖南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局对1985年以来现行税收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2年03月06日 税 屋附件: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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